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消息,海南21個案例入選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遴選的“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改革成果典型案例匯編”。
海南此次入選21個案例中,既有以標志性工程引領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的做法經驗,市縣發揮首創精神的先行先試,也有國家公園、國土空間規劃、生態文明法治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、海洋生態環境保護、海洋碳匯等多個領域的創新探索,展示了海南近年來生態文明建設的生動實踐和建設成效。
案例匯編經過地方遴選、專家論證和征求意見,涵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、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和空間規劃體系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、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、環境治理體系、生態保護修復、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8個方面,為全國各地區開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提供了借鑒參考。
據介紹,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,是我國凝聚改革創新合力、增添綠色發展動力、提升治理體系效力的創新之舉。黨中央、國務院先后在福建、江西、貴州、海南設立4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,開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綜合試驗,為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探索路徑,為建設天藍、水清、土凈、地綠的美麗中國積累經驗。
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,海南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部署要求,進一步發揮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改革試驗田作用,推動制度創新、實踐創新,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貢獻更多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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